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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岗位要求 1.政治坚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热爱工作,具备城市管理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,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。 2.男性,年龄18-35岁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体符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,身高1.65米以上(退伍军人优先录用)。 3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。 4.不予录用的情形:曾受到过刑事处罚、行政拘留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违法违纪的;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失信行为的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;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“字、图案”且直径超过2cm的。
二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 1.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。 2.地点:寿宁县鳌阳镇工业路108号锦源大厦六层。 3.方式:应聘人员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及退伍证(若为退伍军人)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到寿宁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登记。联系电话:0593—5508378。 (二)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,我局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。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录用资格。 (三)面试 由寿宁县城市管理局组成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。 (四)体检及其他 拟聘人员,在两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县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,并提交个人征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,相关费用自行承担。 (五)聘用 试用期2个月(试用期工资2000元/月),试用期满确定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具体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统一调配。 三、待遇 年薪约3.6万元(含单位和个人部分“五险一金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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